教工公告

关于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来源:数电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

各位老师:

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1、请需要参加考核的教师填写《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提交纸质版一份,为保证数据准确性,请不要漏填漏报;

2、本学年发表的教学论文、指导本科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份各一份;

3、本学年出版教材提供原件一份;

4、指导本科学生发明专利、学生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本学年度的教学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温州大学已发文的不需要)和《数电学院教学业绩分分配表》纸质材料各一份。

以上材料于610日之前交至教学科1A523张芬处。联系电话:779019651189

 

注意: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2013年),

第十六条  下列各类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补充规定如下:

1.学校或学院行政兼职双肩挑教师,按学科归属纳入相应学院教师系列一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和业绩分计算方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2.科研编制的教师如承担了教学工作任务,需要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自行规定教学工作量补贴标准,其它业绩如实考核。

3.经批准到企业、基层半脱产挂职的教师,由学院自行制定教学工作量补贴标准,其它业绩如实考核。

4.承担就业指导课、创业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师(含思政系列非专任教师)分别由各课程归属学院或部门自行制定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见习期教师、全学年外出进修或脱产挂职锻炼教师和当学年没有承担人才培养方案之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  教学工作量按学年统计,教学研究与改革及有关奖励等业绩分的统计时间为前一年的7月至当年的6月。

 

附件1: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

附件2:行政【201822号数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附件3: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数电2018

附件4:数电学院教学业绩分分配表

 

                                                数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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