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数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温组发〔2019〕33 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公、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出国(境)登记报备、证照管理、审批审核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就开展我校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我校在职的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整治要求
上述整治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填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附件 1)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汇总审核表》(附件 2),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2016年1月1日以来因私出国(境)情况。各学院、部门可派专人到组织部817B和人事处706A领取本单位相关人员证件。填写完毕后在承诺栏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没有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下周四)下午16点前统一收齐附件1(附件1需本人签字)和附件2(附件2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公章),科级以上干部材料交党委组织部,联系人余海群,联系电话86598033,电子版统一发邮箱wdzzb@wzu.edu.cn;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交人事处,联系人朱雪雷,联系电话86598075,电子版统一发邮箱rsc@wzu.edu.cn。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安排部署,从严从紧抓好工作落实。对故意隐瞒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情况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附件2: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汇总审核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