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数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01-24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551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加快人才成长,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导师制培养的对象为2016年度入选市“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附件2),且所从事专业为我市紧缺急需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更高层次人才培养序列。
申请的带培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培养人员原则上不能申请本人所在单位的专家作为带培导师。
二、申请程序
培养人员按照《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根据自身学术技术发展需要,以“自主选择、注重实效”为原则,自主邀请符合规定的专家担任导师,双方有初步意向后,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县级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领域高层人才实际情况进行评议,选择确定导师制培养对象和带培导师,并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为方便申报,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电子材料即可,由学校统一打印。
2.申报人员于1月29日前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拟带培导师的职称证书、学术技术水平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等电子材料,打包后报送校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申报者姓名+导师制申报),逾期的不再受理。
3.电子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老师656992,孙老师668910;E-mail:rscszk@wzu.edu.cn。
附件:1.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
2.关于公布2016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名单的通知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