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数电学院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量:
各系部、各班级
为整合全校资源,增进部门学院协同,深入推进我校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经研究,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2019年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为“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培育高质量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1. 培育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项目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3. 鼓励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先进技术与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等深度融合。
4. 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征集对象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培育项目分为公益组(含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留学生组。具体条件如下:
1. 公益组(含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精准对接农村欠发达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
2. 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4.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5. 就业型创业组。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项目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6. 留学生组。成员主体应为在校留学生,其中中国学生数量不超过1人。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学生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学院为单位推荐,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负责人1人,成员3-7人,指导教师1-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已获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
三、工作安排
1. 集中摸排。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发动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摸排,充分挖掘出成功创业的校友和可用于学生创业的优秀科研成果(含技术和专利)。
2. 推荐阶段。请各学院组织各系、各专业师生完整填写《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申报书》和《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2019年1月7日前,纸质稿一份递交至1A520办公室廖晓安老师处,并同时发送邮件至3370741@qq.com, 联系电话86689070
各学院的项目推荐数(学院自行分配到各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教师)配备数见文件推荐数。
3. 评审阶段。2019年1月,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价,计划遴选50支优秀项目进入2019年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库。
4. 项目培育阶段。2019年1月起,分批对孵化项目进行跟踪调研,提供校院两级联动支持体系;根据项目进度逐步配备校外企业家导师,提升项目培育效率;分阶段组织开展项目培育活动,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开展商业路演的能力。
四、支持与服务
1. 遴选进入校级培育项目库的50支优秀团队各给予学生800元的奖励支持,对获得校赛金、银、铜奖的再给予奖励资助(从新湖大学生创业奖励基金支出);给予该50个指导教师团队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学院可认定教学工作业绩。
2. 推荐校外企业家导师,提供专家一对一指导;
3. 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投资机构项目支持;
4. 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等咨询服务;
5. 优先入驻温州大学创业园、众创空间,提供项目培训服务;
6. 优先推荐参加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业学院(办公电话:86680767、8659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