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量:
各位老师:
转发研究生部通知,为进一步优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教教师队伍结构,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校外硕导队伍也需要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充实。根据《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我校行政〔2015〕113号)(附件1)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我校行政〔2018〕121号)(附件2),现启动新一轮的校外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工作由各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所在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导师申报条件:
请参见《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我校行政〔2018〕121号)(见附件2),严格把控导师质量、数量,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2、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工作的专业相符合;
3、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校外硕导遴选程序:
1、申请人向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3);
2、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和异议;
3、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报校学位办备案发文。
三、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请有需要申报的老师11月2日前将《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及《申报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包括电子版)1A519,联系人:林莘莘 676968 linxx@w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