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数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量:
各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对科技奖励的申报要求,所有符合《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科技成果均可进行成果登记,取得成果登记证书后方可申报各类科技奖励,且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的成果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为了做好2019年省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本单位完成的,日前通过鉴定、评审持肯定性意见的,并准备申报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登记;不准备报奖的采取自愿登记。
二、登记程序:
1、统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9.0版》,请登陆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在网页左下角下载。
2、在安装好的成果登记软件里输入相关内容,输入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含有成果内容的“科技成果登记表”。
成果登记软件填写特别提示:(1)成果概况:成果管理编号空着不需填写;推荐单位写本地区(县)科技局;成果密级全部选择非秘;成果公示内容必须写,填写该成果的主要内容。(2)评价委员会和完成人必须填写,而且人数和顺序一定要和证书上保持一致。(3)鉴定证书内容: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鉴定意见也必须填写(验收的写验收意见,其他评审等同理)。(4)其他内容证书上有的都必须填写,只填写红字部分内容的项目将不予登记。
3、成果登记所在学院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汇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4、学校科技处根据学院推荐意见,将成果数据汇总后打包上传至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纸质材料统一寄送至浙江省科技厅,由浙江省科技厅统一在门户网站公示。
5、经过1个月的公示后,无异议的科技成果由浙江省科技厅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凡存在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文档:由申请人通过填写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而导出的*.arj格式文件(切记不要改文件格式);请发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中需注明成果名称、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手机)
2、纸质材料: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9.0版”软件中导出的《科技成果登记表》打印纸质材料两份(完成单位盖章),以及《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两套(其中一套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必须是原件)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前交院办1A510潘丽丹处。
四、其它事项
1、为配合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申报工作对科技成果的要求,学校成果统一登记受理时间截止2018年11月20日,请于此日期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776013;邮箱:81634038@qq.com
地址:行政楼701B
自行登记的老师 请注意以下信息: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502室)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E-mail:cgdj@zjinfo.gov.cn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郭亮玺 联系电话:0571-89986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