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现就第六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17年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5月29日下班之前,请各位老师将推荐参评的纸质版材料(附件1)报送到学院党委副书记林爱菊老师处,电子材料统一发送499987529@qq.com。
2、联评阶段。学生处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评选名额及奖金
5名,每人奖励3000元。
备注:“育人典范奖”包括班主任、辅导员15名,2017年校优
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共计15名)自动当选第六届陈国同“育人典范奖”,无需再次申报;专任教师5名由学校联评产生。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7年度(2017.1.1-2017.12.31)。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2),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林爱菊 南校1号楼A511办公室 0577-8668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