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量:

各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程序,适应财务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提高发放工作效率,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我校行政〔2014〕53号)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我校行政〔2014〕54号)、《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及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管理办法》(我校行政〔2017〕140号)和《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的规定》要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的2015、2016、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发放原则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方式进行,2015、2016级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发放按照原办法执行,2017级按照新文件执行(我校行政〔2017〕140号)。
(三)本年度导师应提供助研津贴清单(按照5个月计算)
  1、研究生助研津贴分为学校下拨津贴和导师提供津贴两部分,学校部分由校研究生院按照文件标准予以核算执行,导师提供津贴部分按照文件核算如下表,由学院统筹执行。
  2、2015、2016级学硕和专硕的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标准实行分类计算,分类补助,学硕、专硕同年级分类计算,数量不累计。
  3、2017级学硕和专硕的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方式不再实行分类计算,实行统一核算。物电学院、化材学院、生环学院中涉及到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或者学科教学仍按照同年级分类计算,数量不累计。
  4、每位导师招生数每届一般不超过3名,最多不得超过4名;若为跨专业招生导师,其招生总数之和不得超过4名。

年级

科类

导师应提供津贴金额(元/5月)

指导学生数(同一年)

备注

20152016级学硕

文科

500

1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1500

2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3500

3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7500

4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理工科

1500

1

3500

2

6500

3

11500

4

20152016级专硕

文科

250

1

750

2

1750

3

3750

4

20152016级专硕

理工科

1500

1

3500

2

6500

3

11500

4

2017级学硕、专硕

文科

0

1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750

2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2000

3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4000

4

含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研究生

2017级学硕、专硕

理工科

1500

1

3500

2

6500

3

11500

4

三、助研津贴发放流程
  (一)学校部分助研津贴发放: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放。
  (二)导师提供助研津贴部分的发放:
       登录计财处系统→点击温州大学预约→申请新的报销单→选择酬金申报业务大类→人员类型:学生,酬金性质:助研津贴→录入学生学号(银行卡信息会自动显示)、发放金额→预约报销单。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助研津贴发放请在5月份前完成,计财处酬金发放单收取截止时间为每月15日前,请各位老师注意预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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