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量: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全校范围内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有关单位所负责使用范围内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 根据各学院(单位)自身学科特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对所辖实验室安全开展一次全面对照检查。
2. 重点检查各类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登记情况。依据《温州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对实验室内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三类管制危化品和其他非管制危化品进行全面清查整顿,规范保管储存,严格使用登记制度。
3. 重点检查实验室各类安全警示标识落实情况。全面检查梳理实验室内危险源部位,配齐配全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4. 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准入的要求,对有超重、超高、废气废水排放有特殊要求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排摸。
三、检查步骤
1.自查、整改、反馈阶段。2019年9月11日-9月23日,各有关学院、单位组织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自行整改,填写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自查总结报告(需要记录检查经过、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提交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上报。
2.抽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全校实际情况抽选部分单位开展实地突击检查。
四、有关要求
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抓好落实。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整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需主动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问题自纠,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记录、汇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学校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有序运作。
五、材料上报
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自查台账(见附件1)、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送至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1.书面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及单位盖章)送交至南校区行政楼515A室。
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578244518@qq.com。联系人:程春雷,电话:86590501(短号:67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