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量: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我校行政〔2018〕265号文件)(附件1)的精神,结合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要求,抓住新进博士“扣好教师职业第一粒扣子”的关键期,为进一步做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讲培养对象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包含:新聘用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含非教师岗位转岗到教师岗位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且未接受过助讲培养的在岗青年教师;学院或教师本人认为有必要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第一年原则上不单独安排教学任务,但可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担任一门课程的部分教学任务(注:一般不超过每学期16节课)。
二、助讲培养内容
1.青年教师研习营。研习营根据新教师的入职需求设计多样化培训,旨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增强实务实践能力,促进他们尽快胜任岗位、提升教学服务质量。原则上学校每年秋季举办一次研习营,青年教师需于助讲培养期限内完成研习营学习。本年度研习营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2.导师制。助讲培养期间,导师需按文件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指导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院应选聘有教学经验且责任心强的导师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须完成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内要求的相关材料上传。
3.过关考。学校每学期统一安排助讲培养对象参加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过关考核和相关研讨活动,以帮助青年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将邀请专家组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模拟课堂教学进行打分,该分数将作为导师制考核重要部分。在助讲培养期间,已通过过关考核的青年教师不必重复参加该项考核。本学期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请见《2021-2022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能力过关考核名单》(附件2)。
三、助讲培养考核
学校对助讲培养期满一年的青年教师,会针对研习营、导师制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过关考三个模块进行考核。根据文件规定,考核不合格的,须延长助讲培养期,最多不超过一学年。如再次考核通过,按合格定级;如不通过,按不合格定级,学校可对其做出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本学期参加助讲培养考核名单请见《2022年1月助讲培养考核名单》(附件3)
四、其他说明
1.学院需随时掌握助讲培养对象信息、及时做好导师安排工作并督促青年教师在报到一个月内申请助讲培养。请各学院再次摸排新进青年教师是否需要申请导师制,如有遗漏需督促其尽快申请助讲培养。申请方式:统一身份认证-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导师制申请,请填好相关申请信息(尤其需与学院确认挂职锻炼身份),直接下拉打印,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南校行政楼402。
请各学院邀请参加教师扫描二维码加入2021年青年教师研习营微信群。
3.请各学院督促本学期助讲培养期满的青年教师,须于12月15日(周三)之前登录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上传教学设计、课件、听课记录等材料并请导师进入系统进行评价(导师登录“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输入个人工号)。
4.学院需为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传递学校的有关政策与助讲培养活动信息等。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过程管理,跟进了解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过关情况,并组织导师、院级督导、基层教学组织等及时给与指导。
5.为帮助青年教师、导师、学院三方熟悉助讲培养的时间、内容、要求、流程等,教发中心特推出《温州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手册》(请见附件5)供参考。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779525/668395 。
附件1.《温州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我校行政〔2018〕265号文件)
附件2.《2021-2022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能力过关考核名单》
附件3.《2022年1月助讲培养考核名单》
附件4.《2021年参加青年教师研习营信息登记表》
附件5.《温州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指南》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