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量:
各学院、各2019级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9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与原则
1.学生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具备学校学籍。
3.转专业在学校当年所招的本科专业中互转,其中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但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转专业。
4.学生在第二学期末根据学校提供的转专业容量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仔细考虑,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
5.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2)专升本学生;(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4)应予退学的;(5)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温州大学2019级本科生第2学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从今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申报流程见附件4),未按规定申请的,不得补报。如有疑问可于2020年6月18日前发送咨询邮件至1303746324@qq.com。
3. 学校于2020年6月24日公布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核对信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网上填写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须学生及家长签字,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4.学生可于开学一周内至意向转入学院办理跟班试听手续,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5.需考核的专业于开学第一周内组织转专业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公布。
6.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可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撤销转专业,撤销后的名额,候补学生可依次递补。
三.特别提示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2.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19级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转专业各项流程相应时间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请相关学生务必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联系人:丁老师(13738323506/663506)联系地址:行政楼 教务处411A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