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量:
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强化学风建设的过程性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申报立项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
2.上学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班级;
3.申请班级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我校行政发〔2021〕79号),附件1: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21版).docx。
二、申报程序
1.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系统申报。
【申请流程】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集体评奖评优申请—优良学风班立项申报。
2.申报班级填写申报表(附件2: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立项申报表.doc)和任课老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任课教师推荐意见表.doc,要求不少于当学年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纸质材料填写好(可以电子打印后,班主任署意见签字;任课老师意见推荐空白打印,由任课老师手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申报表和意见表均拍照上传至系统,并交给学院519陈老师处。
相关参与优良学风班立项的班级请进微信群,便于后续沟通
3.各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后,拟确定立项班级名单。每个学院按照不超过班级数的20%比例推荐。
4.学院公示。并在2023年12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5.经学工部审核,确定拟立项班级并在校办公网上公示一周,最后将确定立项班级名单在校办公网上公布。
三、其他说明
1.每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将从立项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增加下学年或下学年各学期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
2.各学院要将“优良学风班”申报立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参加学校的申报立项活动,班主任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申报立项工作,要把“优良学风班”立项和创建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附件:
1.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
2.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立项申报表
3.任课教师推荐意见表
学工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