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量:

各位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贷款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贷款:

(a)孤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或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b)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特殊情況导致经济

困难的学生;

(c)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

(d)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贷款金额及期限

1 货款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申请流程

1、仔细阅读相关附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附件2有材料清单)

2.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2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3.学生现场办理贷款前进行《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附件9)相关知识点学习并完成考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4.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中午12点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359383782@qq.com,纸质材料需要学生本人交至潘文老师处A521,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候。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虛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学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如需变更还款方式或者提前还款,应当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3. 学生毕业后应当及时还款,避免因逾期还款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遇到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应当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

4.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贷款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学校也会对贷款学生进行跟踪

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5. 学生应当珍惜贷款机会,认真学习并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和国家。同时也要关注个人信用记录,维护好自己的征信权益。

6.申请校园地贷款二门功课不及格的(含二门)不予受理(补考及格的算及格)(不含选修)。

联系人:潘老师 17356423689

学工办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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